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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重拳、重惩戒、强监管 河北严打“山寨”食品

 近日,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《打击防控“山寨”食品推进实施方案》,指出通过严厉打击制售“山寨”食品行为,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,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、实现高质量发展。  该活动将农村小作坊、小商店、小摊点、小餐馆、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、食品批发市场列为整治重点,将方便食品、保健食品、休闲食品、酒水饮料、调味品、奶及奶制品等消费量大、少年儿童和老年人需求旺盛的食品品类列为重点品类;食品产业集中区、农村市场、城乡接合部、医院周边等列为重点区域。  将重点查处食品假冒(使用不真实的厂名、厂址、商标、产品名称、产品标识等信息)、侵权“山寨”(食品包装标识、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,误导消费者)、 “三无”(无生产厂家、无生产日期、无生产许可)、劣质(以次充好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)、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。  执法人员将从市场末端入手,突出重点对象、重点区域、重点品类、重点违法违规行为,采取日常检查、飞行检查、“双随机”抽查检查等方式,持续开展全覆盖、无死角的排查清查,倒追倒查生产源头,下大力全面治理“山寨”食品。  对发现涉嫌问题食品,既检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,也检查涉嫌不正当竞争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,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以及为其提供商标、广告、认证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,依法进行全链条查处。做到一案多查、重典治乱。并实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,一案一报,限期办结。  还将组织发动被侵权的大型企业,广泛搜集案件线索和典型案例,指导帮助其将涉嫌侵权案件坐实打准,维护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。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,实施黑名单管理、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,让违法违规分子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。  《方案》明确,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,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生产经营不规范行为,整改率达到100%;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查处率达到100%;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,依法移送率达到100%,务求工作实效。  据悉,活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1月。